如图所示,无论何等繁杂的人身保险条款,无非就这四种类型1:寿险{给家人留下的钱}以人的寿命为判断尺度,说明白话就是人死了才给钱。好比保险额度是30万,一年交5000,交20年,这样算下来是一共交10万,从第一年交钱的时候开始算,什么时候死,什么时候赔30万,好比刚交了一年,人没了,保险公司也是赔30万,活到100岁人没了,也是赔30万。2:重疾险{给病人本人的钱}重疾险就是重大疾病保险,以保险条约为准,保障几多种大病,好比有保障100种大病的,保障80种大病的,如果买的50万的重疾险,只要是医生确诊得了这些种类中的任何一种,保险公司就一次性给你50万,这50万,你买房买车也好,吃喝嫖赌抽也好,你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,这是你的自由。假设生了大病看好了,一般也需要三到五年的康复期,这期间的康复用度以及收入损失就可以用这个钱来弥补了。
固然许多保险条款里的大病都有一定的尺度,好比下面的恶性肿瘤这条因为有许多条清除事项,就有许多买保险的人反映“这也不保那也不保”。其实这个事不怪保险公司,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中前25项重大疾病都是一样的,都是保监会制定的尺度,并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。至于许多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障100种重大疾病,除去前面25条,后面的那些保险公司是可以自由发挥的,这就会泛起许多门道了,这也是为什么都是保障100种重疾的保险,价钱会有很大的差异的原因了。3:医疗险{给医院的钱}在我看来,这个是最最重要的险种了,医疗险,顾名思义,就是生病了在医院花了许多钱,保险公司给报销的保险,好比花10万,保险公司给报销10万,花100万,保险公司给报销100万,可是可是可是!!!这个钱保险公司是给医院的,不管你花了几多钱,保险公司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的。
这个保险不存在“这也不保那也不保”一般条款里都写的很清楚,去除一部门免赔额以后或者社保报销完以后,保险公司负担的用度。4:意外险{给家人的钱}意外险又分为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,好比100万的保额,假设被保险人出车祸死了,保险公司一次性给100万,这个钱是给家人的,给谁,签条约的时候可以指定。这个钱是干什么的呢,假设一个30岁的人意外身故了,上有老下有小,没有了收入,一家人就会陷入绝境,孩子上学要花钱,老人养老要花钱,有的另有车贷房贷,谁人这个赔偿款就是给家里人延长经济寿命用的。
纵然顶梁柱身故了,一家人靠这些钱还是可以生活许多年的。再说下意外残疾,还是假设100万的保额,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残疾,保险公司会病人的残疾品级,根据条约约定赔付,假设3级残疾,就会赔付80万,假设9级残疾,就会赔付20万。
说白了就是残疾水平越高,赔付的就越多。注意:残疾品级1级最严重,10级最轻。重点: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是慈善机构,也需要很庞大的人员需要养活,之所以需要这么多业务员,其实跟我国的保险意识是有很大的关系的,正因为这么多人都没有保险意识,才需要这么庞大的业务员群体,你可以想一下,为什么车险的业务员就不怎么多,这是因为你不买保险不让你上路,换言之,绝大多数人眼里,车比人重要多了。如果我国的保险意识像西欧国家一样普及,绝对不需要这么多业务员的,到时候一个地方设一个点,客户自己去买保险就是了。
少了这么多的人员用度,我国的保险用度也会自制的多的多。不要相信保险业务员说的话!一切要以条约为准!保险是最公正的工具!白纸黑字写的最清楚了!不要想着怎么赚保险公司的钱!保险保障的是风险!我们花很少的一部门钱来保障一个很大的风险!我国的保险事业其实并没有几多年,也是摸着石头过河,之前也有许多BUG,保险公司也被许多人骗过!条款越来越严苛,是因为保险公司吃了太多的亏!总之一句话,每个行业每个条款都有它存在的理由。
以30-40岁之间的人为参考的话,我的建议是先医疗险--再意外险--再重疾险,最后思量寿险,一定要先给自己买了保险再腾出来钱给孩子买保险,医疗险和意外险自制,重疾险以及寿险都挺贵的!不管再穷!不管保险公司再多的套路!医疗险一定要买!一定要买!一定要买!辛辛苦苦几十年,一病回到解放前!这样的例子太多了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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